关于征集庆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的通知
庆市科函字〔2024〕32号
各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现就庆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储备项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聚焦“四千四百”重点产业链,按照产业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育和技术创新引导4类计划组织征集科技项目。
(一)产业技术攻关计划
设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围绕全市“四千四百”产业链开展研发创新和技术攻关。
(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设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重点支持企业承接转化高校院所优秀科技成果及自行转化等产业化项目。
(三)科技人才培育计划
设置:1.创新群体(重点实验室)项目;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青年科技人才项目;4.软科学项目;5.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项目。
(四)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设置:1.规上企业研发活动专项;2.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专项;3.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专项;4.农文旅融合科技支持专项;5.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在庆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满一年(截止2024年11月30日)的各类创新主体,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投入、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管理运行规范。国家机关行政部门不得申报承担项目。
2.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的,要求其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完成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的能力。企业申请的市级财政资金与企业配套资金实行最低1:3的比例。申报时须如实填报企业基本财务信息、上年度研发投入信息,并提供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支出会计辅助账复印件。
3.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与主要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实施期限等。
4.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研发任务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重点支持研发投入占营收额2%以上、上年度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上年度认定的科技企业。申报时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不予支持。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在项目预定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指南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庆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执行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主持1项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5.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三)推荐单位要求
推荐单位协助市科技局组织2025年市级科技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推荐项目质量关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审核情况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和推荐理由。市科技局将对各推荐单位履行推荐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所推荐项目把关不严、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突出的推荐单位,视情况限制项目推荐权限。
(四)项目推荐数量
1.县(区)科技局(教科局)10项以内(不含在库科研机构);
2.高校60项以内;
3.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驻庆单位5项以内(不含在库科研机构);
4.三甲医院30项以内,二甲医院10项以内;
5.市本级在库科研机构20项以内,县(区)在库科研机构5项以内。
(五)其他要求
1.2025年自筹经费项目在此次储备项目中一并征集,将不再单独征集。项目申报人申报的财政经费支持项目未获立项,如需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需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注明。
2.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当年项目申报资格。
3.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4.申报财政资金支持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设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辅助工作。
5.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或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情形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6.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品种,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
7.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
9.涉密项目采取线下方式申报,不得在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登录庆阳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qyxm.gskeju.cn),选择计划类别(专项),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视频时长3至5分钟,不超过30M;照片不超过3张,不超过10M),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务必填写完整,不得有错项、漏项。在线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18时(其中,“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书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8时)。
(二)审核推荐。申报项目推荐采取属地推荐、主管部门推荐、驻庆单位自行推荐等方式,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地域和业务范围内推荐。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8时(其中,“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8时)。
(三)材料报送。经推荐单位审核、主管业务科室初审受理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1份),于2025年2月20日18时前(其中,“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纸质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8时),由推荐单位统一将初审通过已受理项目的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书报送至主管业务科室。
四、联系方式
(一)产业技术攻关计划
序号 | 领域 | 主管科室 |
1 | 工业类项目 | 高新技术科 8212403 |
2 | 农业类项目 | 农村科技科 8213385 |
3 | 社发类项目 | 社会发展科技科 8212227 |
(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成果管理科8212163
(三)科技人才培育计划
序号 | 领域 | 主管科室 |
1 | 创新群体(重点实验室)项目 | 发展规划科8213678 |
2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
3 |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 |
4 | 软科学项目 | |
5 | 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项目 | 农村科技科 8213385 |
(四)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序号 | 领域 | 主管科室 |
1 | 规上企业研发活动专项 | 高新技术科8213678 |
2 | 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专项 | 发展规划科8213678 |
3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专项 | 高新技术科 8212403 |
4 | 农文旅融合科技支持专项 | 农村科技科 8213385 |
5 | 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 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科 8213385 高新区:高新技术科 8212403 |
附件:庆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庆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庆阳市2025年度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重大专项总投资额应达到100万元以上,重点研发专项总投资额应达到50万元以上。
一、技术攻关类
(一)工业领域。1.数字经济产业:支持开展数据安全、算力调度、算法、人工智能大模型、数字孪生系统、开源软件等技术研究、AI技术行业应用与平台开发。2.能源化工产业:支持聚烯烃、合成橡胶、特种化工等石油化工与煤化工下游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复杂难选矿等矿产资源高效清洁利用等技术研发。3.新能源产业:支持开展风光氢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储能、大规模并网与消纳、回收再利用等新能源领域技术研究。4.装备制造产业:支持开展电子设备、石化装备、特种装备等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5.新材料产业:支持开展石油化工、膜材料、储能电池等领域新材料研发。6.低空经济产业:支持开展低空飞行通信组网与传输技术、环境感知、目标识别与跟踪等技术研究。
(二)农业领域。1.种植业:支持作物丰产增效、种质资源筛选保护利用、优质丰产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新型农机装备开发等技术研究。2.养殖业:支持高效安全养殖、基因编辑育种、疫病防控诊断等技术研究。3.三元双向循环农业:支持食用菌育种、基料配比、储存运输等生产、加工环节技术研究。4.乡村产业振兴: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三)社发领域。1.生命健康:支持地方高发疾病一体化诊疗、中西医协同防治常见多发病等临床研究。2.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化学药物与医疗器械研发、中医药传承创新、院内制剂研发应用。3.生态环保产业:支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减污降碳、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等技术研究。4.公共安全:支持开展危废品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火灾救援装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
二、成果转化类
(一)工业领域。支持工业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农业领域。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技术成果应用推广及产业化。
(三)社发领域。支持生物医药新品种试生产及产业化、生态环保等新技术、新装备试生产与应用推广。
三、科技人才类
(一)创新群体(重点实验室)项目。依托省、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支持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一个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围绕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所面临的科学问题开展具有明确目标和突破预期的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基于数理、化学、生物、地学等基础学科的交叉研究。
(三)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以培育创新思维为目的,培养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四)软科学项目。支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重点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
(五)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支持“三区”科技人才组团,围绕服务全市农业发展突出技术问题开展研发创新、技术服务等,示范推广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
四、技术创新引导类
(一)规上企业研发活动专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科研技术服务业企业围绕发展瓶颈和短板,加强产学研融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研发活动,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专项。支持省、市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研发与应用,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专项。支持上年度新认定和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四)农文旅融合科技支持专项。支持在全市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实施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与应用、技术服务等成效显著的项目。
(五)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支持各类科技园区通过科创主体培育、成果引进转化等方式提升园区整体创新能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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