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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市级农文旅融合科技支持专项的通知

来源:农村科技科 作者:朱彦儒 发布时间:2025-04-08 21: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市直有关部门,陇东学院科技处,有关企业:

深入实施农文旅融合发展百千万工程,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现就补充申报2025年市级农文旅融合科技支持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围绕全市重点农文旅融合示范村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特色产业良种培育、节水灌溉、新型肥药、加工储运保鲜等技术创新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农文旅融合数字化智能服务关键技术应用、农文旅融合领域软件系统和设施装备研发传统文旅产品数字化开发利用等科技与文旅产业融合技术创新。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在庆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满一年(截止20253月31)的各类创新主体,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管理运行规范。国家机关行政部门不得申报承担项目。

2.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的,要求其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完成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的能力。企业申请的市级财政资金与企业配套资金实行最低1:3的比例。

3.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与主要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实施期限等。

4.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研发任务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柔性引进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执行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在项目预定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尚未验收(结题)的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5.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三)推荐要求

采取属地推荐、主管部门推荐、驻庆单位自行推荐方式,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陇东学院科技处分别限额推荐5项以内。

)其他要求

1.已获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需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注明。

2.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存在造假情形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涉密项目采取线下方式申报,不得在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登录“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qyxm.gskeju.cn),选择计划类别“农文旅融合科技支持专项,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视频时长3至5分钟,不超过30M;照片不超过3张、10M),在线提交,不得有错项、漏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8时。

(二)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推荐项目质量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主体资质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审核情况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截止时间2025420日18时。

(三)材料报送。经推荐单位审核、主管业务科室初审受理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报书(1份),于2025422日18时前,由推荐单位统一将已受理项目的推荐文件和项目申报书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联系人:朱彦儒 0934-8213385

 

                                                                                                   庆阳市科技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