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庆阳市2026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教科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强科技”行动重点任务,以科技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创新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庆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庆阳市2026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包括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工业、农业、社发三类,“揭榜挂帅”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人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科技人才入企专项)、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平台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庆阳市注册1年以上(2025年4月20日之前注册。科技招商落地企业不受此限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原则上为牵头申报主体在职人员,参与单位在职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2.在项目预定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非项目单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执行期应处于其聘用期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主持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截至2026年5月20日),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推荐数量
1.县(区)科技局(教科局)推荐20项以内;
2.陇东学院推荐30项、庆阳职业技术学院10项;
3.市卫生健康委50项、市农业农村局推荐30项,其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中、省驻庆单位各推荐10项;
4.联合科研基金项目推荐数量根据协议内容确定。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登录庆阳市科技局网站,从“网上办事—项目申报”进入“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qyxm.gskeju.cn/login),选择不同计划类别项目,填写对应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并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线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及项目清单,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主体具备实施项目相应的技术创新能力、科研人才团队、科研基础条件和配套资金保障能力,管理运行规范。
2.申报主体为企业法人的,其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须如实填报企业基本财务信息、上年度研发投入信息,并在项目申报系统附件栏目内上传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和研发报表(加盖公章)。
3.两个及以上主体联合申报的,须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在项目申报系统附件栏目内上传,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4.项目申报主体、参与单位、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须在项目申报系统附件栏目内上传“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佐证材料。
5.已获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
6.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
7.涉密项目采取线下方式申报,不得在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8.2025年度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中没有填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R&D)的企业,不得申报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创新平台计划。企业申报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平台计划,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须达到2%以上。
9.申报财政资金支持2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按市科技管理部门要求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辅助工作。
10.申报成果转化类项目须提供有效成果登记证书及已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除基础研究、科技服务能力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类项目外,其他项目均须设置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双绩效”。
11.项目总投资包括申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在项目申报系统附件栏目内上传自筹配套资金承诺函),比例不得低于1:3。
12.县(区)项目由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项目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省驻庆单位、高等学校项目由本单位推荐。
13.2026年自筹经费项目一并申报,不再单独组织。申请自筹经费或同意调剂自筹经费项目,在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及推荐函中注明。
六、联系方式
序号 | 项目类别 | 主管科室 | 联系电话 | |||
1 |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 工业类 | 高新技术科 | 8212403 | ||
农业类 | 农业农村科技科 | 8213385 | ||||
社发类 | 区域创新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 8611366 | ||||
“揭榜挂帅”专项 | 技术研究攻关-工业类 | 高新技术科 | 8212403 | |||
技术研究攻关-农业类 | 农业农村科技科 | 8213385 | ||||
技术研究攻关-社发类 | 区域创新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 8611366 | ||||
科技成果转化类 | 科技人才与成果管理科 | 8212163 | ||||
2 | 重点研发计划 | 工业类 | 高新技术科 | 8212403 | ||
农业类 | 农业农村科技科 | 8213385 | ||||
社发类 | 区域创新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 8611366 | ||||
3 |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 研发能力提升专项 | 发展规划科 | 8213678 | ||
科技服务能力提升专项 | ||||||
4 | 科技人才计划 | 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 | 科技人才与成果管理科 | 8212163 | ||
科技人才入企专项 | ||||||
5 | 基础研究计划 | 自然科学专项 | 发展规划科 | 8213678 | ||
软科学专项 | ||||||
联合科研基金专项 | ||||||
6 | 创新平台计划 | 区域创新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 8611366 | |||
7 |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科技人才与成果管理科 | 8212163 | ||
中试基地建设专项 | ||||||
附件:庆阳市2026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庆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
庆阳市2026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技重大专项
(一)分工业、农业、社发类。聚焦“东数西算”产业园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氦气储备基地、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庆阳肉羊创新平台等重大建设任务,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工业类重点支持“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跨域算力调度、绿电聚合、数字孪生系统开发,AI+融合应用场景开发,矿产资源及其下游产品开发,稀有气体高效提取利用,高性能新材料研究应用,智能低空无人飞行器研发制造,低空空域管理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农业类重点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现代种业、粮食安全、林草融合、特色林果、病虫害防治、精深加工、保鲜冷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社发类重点支持生态治理、生命健康、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
拟储备10项左右,单项支持50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不少于5项;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不少于500万元、新增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
(二)“揭榜挂帅”专项
1.技术研究攻关类:由市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技术难题或重大需求,经论证张榜后,全国范围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各类创新平台及创新联合体均可揭榜,经评审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攻关任务,由发榜方和市科技局按比例提供相应的项目资金。
发榜方除符合申报通知要求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能力保障项目科研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
(2)项目研发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应用,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3)应明确项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对揭榜方的条件要求等内容。
2.科技成果转化类:由市内外各类创新主体提供重大科技成果,经市科技局论证张榜后,由符合转化应用条件的市内企业揭榜,经评审对接达成协议后,开展成果转化应用,由揭榜方和市科技局按比例提供相应的项目资金。
发榜方除符合申报通知要求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市级以上科研任务的基础条件和成功案例,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拟转化的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与我市产业结合紧密;
(2)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推动转化应用方案实施;
(3)拟转化的成果知识产权明晰,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能够发挥推动作用;
(4)优先支持产业共性技术成果和首台(套)重大装备,以及公益性、带动性明显的重大成果。
“揭榜挂帅”专项根据实际需求发布榜单,拟支持项目不超过5个,单项支持50万元,企业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3。单项预期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同(一)。
二、重点研发计划
工业类重点支持新材料高值化利用,氢气制造与开发利用,
大功率储能电池材料研发应用,高性能绿电装备智能研发,工业催化剂研发应用,数据集标注、大模型训练、异构算力资源统一调度等技术开发应用,多功能无人机研发,矿产资源及其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等。
农业类重点支持陇东地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林果良种繁育,畜禽新品种选育及高效繁育,疫病防控,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及全产业链开发,适用农机研发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社会发展类重点支持庆阳生态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污染治理、荒漠化防治、节能减排、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应用;支持药食同源研发、中药材活性成分高效提取加工应用、新型中药配方开发、中医药传承创新研发、重大新药创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用品研发、疾病预防与康复技术研究,支持陇东地区高发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早期筛查、精准诊断、规范化治疗等关键技术研究应用。
拟储备30项左右,单项支持20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200万元以上,新增经济效益400万元以上。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一)研发能力提升专项。重点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拟储备20项左右,单项支持5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以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不少于50万元,新增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
(二)科技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围绕科技生态建设,支持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诉讼、评估,技术咨询、科技评估、项目论证,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等活动,构建全链条、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服务生态。
拟储备5项左右,单项支持20万元。单项预期指标:开展以上科技服务营业收入所得达到200万元以上。
四、科技人才计划
(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近3年内新引进庆阳市工作的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性研究。
拟储备20项左右,单项支持5万元。单项预期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以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
(二)科技人才入企专项。支持高校院所博士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科技人才组团入驻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帮助解决产业技术难题。需提供与企业服务合同。
拟储备20项左右,单项支持5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以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不少于50万元,新增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
五、基础研究计划
(一)自然科学专项。重点支持各领域自主选题开展具有明确目标和突破预期的创新性基础研究。
拟储备30项左右,单项支持2万元。单项预期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
(二)软科学专项。围绕创新引领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路径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自由命题申报。
拟储备5项左右,单项支持2万元。单项预期产出论文、专利、著作等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
(三)联合科研基金专项。财政资金与单位资金按1:5比例配套,承担单位总投入不低于50万元。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单项额度50万元,参照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管理;重点项目单项额度20万元,一般项目单项额度不低于5万元,参照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管理。
六、创新平台计划
支持国家科创平台庆阳分支机构和省、市级科创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支持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国家级科创平台分支机构项目支持50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以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少于5项;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500万元以上,新增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
省级科创平台项目支持20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以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少于2项;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200万元以上,新增经济效益400万元以上。
市级科创平台项目支持10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产出新产品、新装备、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以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100万元以上,新增经济效益200万元以上。
七、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重点支持近3年内取得、已进行成果登记、权属清晰、未获庆阳财政资助的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须提供有效成果登记证书及已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
拟储备10项左右,单项支持10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登记技术交易合同1个以上;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不少于100万元,新增经济效益200万元以上。
中试基地建设专项。支持建设各类中试平台,提供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号样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
拟储备2项左右,单项支持100万元。单项预期技术指标:建成中试基地1个,中试科技成果产业化达到80%以上;经济指标: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交易不少于1000万元,新增经济效益2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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