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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科技开发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庆阳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2-1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为规范庆阳市科技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科技开发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法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庆阳市科技开发中心是市科技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庆阳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服务站、庆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牌子。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科技开发中心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科技开发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服务全市综合科技创新发展。

(二)负责综合性、战略性、科技情报服务工作,进行科技战略研究、科技情报统计分析监测。

(三)开展科技项目策划、组织、论证及科技成果评价。承担综合性科技项目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负责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及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开展科技型企业及科创平台培育服务工作。

(五)负责科技信息网络、科技管理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

(六)负责《庆阳科技》发行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合作。

完成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科技开发中心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单位党务、政务、事务、财务、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等工作;做好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工作

科技情报研究所负责科技情报收集、整理、应用,开展科技战略研究;开展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分析及结果研究;承担科技查新和信息咨询服务;办理科技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具体事务性工作。

技术市场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咨询服务;承担全市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举办市级科技合作交流活动;承担综合性科技项目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及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科技宣传培训科负责《庆阳科技》的编辑、出版、发行、交流;指导推进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科技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承办各类科技培训。

科创平台服务科。承担各类科技型企业和科创平台的培育服务工作,统计监测分析相关数据;承担市级各类科创平台(主体)的评审、评估、考核、验收等事务性工作。

本规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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