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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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技术攻关、人才培育、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根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22〕5号)、《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科计规〔2022〕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庆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共包括33条内容,对申报受理、评审立项、组织实施、验收结题、监督评估等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全流程如下。
1.市科技局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计划类别、组织形式、支持领域、申报条件等内容。
2.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庆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自行填写申报书和提交相关材料。
3.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主管单位、高校等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推荐。
4.市科技局对已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实地调研,各项目主管科室确定评审项目。
5.市科技局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
6.市科技局对通过会议研究审定的项目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7.市科技局组织对通过公示的项目下达立项和资金安排文件。
8.市科技局与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
9.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
10.市科技局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结题。
11.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在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管理科进行成果登记。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科技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应按要求通过科管系统填报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2.项目实施期间,有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参与人员等内容调整变更和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需提前向市科技局项目主管科室提交备案申请。
3.财政资金超过20万元(含)的项目在申请验收结题时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报告。
4.对于存在虚假违规现象等不予通过验收结题的终止项目,市科技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给出处理意见,3年内不再受理此类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庆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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